最近更新日期:2024-12-24T07:42:53 浏览次数:14282
夫妻吵架后,妻子生气放火,好在消防人员及时赶到,没有造成人员伤亡。
近日,滨江法院审理了这起放火案
“老公你在哪里啊?”
“我一直在杭州啊”
“我就在你们店门口,给你30分钟要出现在我面前哦!”
“别闹,你不是在丽水吗?”
电视剧一般的桥段也出现在了王某与贾某身上,本应该在丽水的王某出现在了杭州,而一直在杭州打工的贾某却去了广州。昔日两人一同在丽水打工,日久生情结为夫妇,后丈夫独自到杭州打工,短短十几天的分离,妻子便疑心四起。
杭州滨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王某故意放火,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,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。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。鉴于被告人王某自愿认罪认罚,有自首、赔偿并取得谅解的情节,遂以放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。
事情发生在今年的5月3日中午,王某怀疑丈夫外面有人,千里迢迢从丽水市缙云县赶来滨江区某足浴店寻找丈夫。30分钟过去了,贾某一直未能出现。王某一个个房间找寻,但始终未能找到丈夫,心中的怒火越烧越旺。在丈夫长期居住的房间内,王某通过微信不断逼问丈夫在哪里,贾某却支支吾吾不回答,一气之下她拿起打火机,点燃了她当年买给丈夫的一件牛仔服。火势迅速蔓延,造成房间内衣物、窗帘等物品损毁。物业消防人员后及时赶到将火扑灭,但是足浴店已大面积被水浸泡,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,损失价值约3600元。事发后,王某因害怕主动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投案。她的丈夫贾某也代为赔偿足浴店6000元损失并取得谅解。
夫妻吵架需冷静对待,沟通解决,千万不能因一时冲动做出放火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举动!否则,非但不能解决感情纠纷,还会进一步激化矛盾,甚至引发极其严重的后果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