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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一男子以投资开设美容店为借口 骗他人十万余元被刑拘

最近更新日期:2024-07-27T07:48:48 浏览次数:13684

据浙江台州市派出所12月30日公布通告,此前,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潘某,被天台公安局抓获归案。潘某2020年三月在天台始丰新城区开过一家土菜馆,因开店选址和经营不佳,做生意沒有有起色,几个月后,不仅欠了职工工资,连水电气也没个下落。来到之后,以便应对店内和自身的平时支出,他竟门把伸到了亲戚朋友。

2020年八月,潘某在靠海一家休闲娱乐场地了解了同为天台人的洪女士。潘某谈吐不凡,把工作挂在嘴上,宛然是大型商场的大神,洪女士对其信赖能加。两个人互诉衷肠,一来二往后关联进一步紧密。在获得洪女士的信赖后,来到九月份,潘某宣称已经项目投资设立美容院,因缺乏资产门店装修没法为继,让洪女士一起项目投资,并承诺可分二成股权。

为消除洪女士的顾忌,潘某将洪女士送到一处已经门店装修的地区,说这就是自身项目投资开美容院的场地。开实体店自己无需操劳,投点钱后开张了就能赚钱,那么好的“机遇”洪女士不愿错过了,再再加对潘某的信赖,洪女士立即转了7000元。自此,潘某以室内装修选购原材料必须钱为由,在三个月内共让洪女士根据手机转账或刷信用卡取现等方法“入干股”了13万余元。

洪女士有时候会关注开实体店的事,通电话或是用微信联络潘某,来到之后,潘某渐渐地越来越冷漠了。最终,潘某立即将洪女士的电話和微信拉黑。联络不了潘某,又找不着人,洪女士担忧自身上当受骗。12月16日,洪女士向公安局天台派出所刑侦大队公安民警根据侦察,发觉潘某在市区赤城街道社区某住宅小区出現。12月23日中午,公安民警在小区域内将潘某抓捕。

经核查,潘某对以投资做生意之名行骗洪女士13万余元的犯罪行为屈打成招。现阶段,潘某已被公安局依规刑拘,案子已经进一步案件审理中。